患有基础病员工在高温场所作业,能否要求调岗?

  我在公司纺织车间一直从事盘线工种,两年前被诊断为高血压病3级。连日来,当地气象部门连续发布高温橙色预警,实际气温在37℃左右。近段时间,我在工作期间出现恶心、呕吐、眩晕等中暑症状。请问,像我这种身体状况可以向公司要求调换到其他岗位吗?

  侯女士

  侯女士:

  您的岗位符合高温作业的条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据此规定,金属冶炼、锻件铸造、纺织印染等行业的作业环境,一般都存在高气温、强热辐射或者高气湿的情况,这些都属于高温作业范畴。而您所在的纺织车间,通常情况下温度、湿度均符合高温作业的条件。

  您有权要求公司调岗。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第(二)项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的,应在高温、高湿天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根据上述规定,您有权要求公司调整工作岗位。如果暂时不能换岗,则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劳动保护措施,包括增加休息时间、减轻劳动强度、供给必需的药品和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等。

  山东省昌乐县司法局 张兆利

中国妇女报权益观察 4患有基础病员工在高温场所作业,能否要求调岗? 2025-07-22 2 2025年07月2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