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雷春波
9月1日起,新契税法已正式施行。
对比原规定,契税法在免税的规定中增加了两种免征契税的情形: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2.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两条规定看起来简单,其实暗藏着严格的条件。稍不注意,你以为的免征,到头来还是要征。
笔者把免征的具体条件梳理清楚,教你享受契税免征的正确姿势。
夫妻间过户,如何合理规划?
夫妻间过户土地、房屋权属,新法规定免征契税。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无论原来归属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也无论变更至夫妻双方或者另外一方所有,甚至共有的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只要是在夫妻之间的变更,都免征。
此种免征契税情形,最关键的前提是:必须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前变更权属不符合免征的情形。
而离婚后变更权属,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8月27日发布的《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中明确: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该公告是对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的政策延续。因为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如果结婚前,通过婚前协议约定了不动产归属,建议在协议中约定结婚后再变更登记。为了避免一方的不配合,还可以在协议中约定一定的拖延惩罚条款,比如超过约定日期办理变更,可以要求支付一定金额的钱款作为惩罚。
继承获得土地、房屋,一定免征契税吗?
新法规定,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这条规定的关键,就在于“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要求。
根据继承法,“法定继承人” 包括这些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那么,只要是以上所列举的人,无论是通过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承受被继承人的土地、房屋的权属,都免征契税。
有一种情况,当事人很可能以为自己符合免征条件,但其实应缴契税,那就是——获得遗赠。
遗赠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将身后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比如通过遗嘱把财产留给其他亲属、邻居、朋友。特别要注意的是:孙子女、外孙子女并不属于上述两种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虽然通过遗嘱来继承,但是因为继承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也属于遗赠继承。
此外,遗赠扶养继承也属于这种情况。例如之前网上热议的上海老人将300万元房产留给水果摊主事件,非亲非故的小伙承诺照顾老人生养死葬,老人将财产留给小伙,双方订立遗赠扶养协议,这就属于遗赠扶养继承。
这两种情况下,普通人可能认为和法定继承人继承没有本质区别,但其实并不属于契税法规定的免征情形,必须缴纳完契税后,才可以办理变更登记。
总而言之,本次新契税法,夫妻之间过户免税的关键是“婚姻存续期间”,继承过户免税的关键是“法定继承人”身份。把握好法律规定的具体细节,才能真正让优惠为己所用。
(作者系上海家与家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