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育妇女就业支持 促进妇女生育与就业兼顾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徐睿霞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徐睿霞

  完善生育妇女就业扶持政策,保障妇女就业创业合法权益,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解决生育妇女就业难题,是全社会共同面临的挑战。

  目前存在生育女性就业压力大,生育女性再就业困难多,企业留用生育女性的意愿不足,侵害女职工劳动就业权益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

  建议强化就业支持,缓解生育女性就业压力。一是鼓励支持企业通过远程工作、弹性工作时间等模式,为生育女性开拓更多“妈妈岗”。二是强化就业服务,多渠道帮助生育女性实现就业。三是做好就业兜底,公益性岗位安置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生育女性稳岗就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兜住生育女性的基本生活。

  强化技能培训,支持生育女性就业创业。一是围绕促进就业能力强并能够较好缓解育儿冲突的职业工种(例如:网络直播、视频剪辑、计算机远程应用等),对生育女性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二是鼓励生育女性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提高补贴标准。三是提升生育女性创业能力,将生育女性优先纳入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补贴范围,鼓励支持生育女性创业发展。

  强化补贴和税费优惠,鼓励企业稳岗留人。一是对招用生育女性的企业落实相应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全面鼓励企业为生育女性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二是对为生育女性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通过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对为生育女性缴纳失业保险并稳岗留岗的企业,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补贴的比例。

  强化劳动就业保障,维护生育女性合法权益。一是全面清理不合理限制,在各类招聘活动中,除法律规定不适合女性的工种和岗位外,不允许设置性别限制,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和同工同酬权利。二是督促企业严格按规定为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推动生育女性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对生育期间失业的,要通过支付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基本生活。三是严格执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政策,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安排女职工从事法律法规禁忌的重体力和有毒有害等工作的违法行为,严禁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薪、降职、辞退或变相解除劳动关系,切实保障生育女性劳动就业合法权益。

中国妇女报妇女工作 3加强生育妇女就业支持 促进妇女生育与就业兼顾 2024-11-01 2 2024年11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