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生育假期制度 促进男女共担育儿责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 何蓉

  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需要树立过程意义上的生育概念,生、育不只是事件,更是人的生命周期的重大转向,政府应完善或出台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儿童照顾假等相关政策,给予生育、养育的“时间补偿”,对生育、养育和教育子女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同时保障女性的就业权益。

  建立生育假期政策体系,应有以下思想共识:中国的生育假期政策体系,应建立在性别平等意识之上;生育假期政策体系应有利于女性职业发展;完善中国的假期政策体系应有系统思维,应该关注假期政策和其他政策之间的协调。

  针对优化、完善我国的生育假期政策,提出以下建议:

  扩大法定假期覆盖面。中国产假覆盖面在扩大,但从全国范围来看,至少还有一半的就业女性没有得到生育保护。政府应该考虑扩大法定产假的覆盖面,把占女性就业人口一半以上的非正规就业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女性纳入保护之中,使她们也能够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待遇,保证生育不会威胁到她们的经济安全和就业安全。

  延长法定产假时间,或者出台全国的法定育儿假。2012年国务院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把法定产假时间延长到了98天(14周),符合了国际劳工组织183号公约的最低要求。另一方面,中国现在还没有法定育儿假,中国0-2岁的儿童托育体系尚未建立起来。建议人社部牵头论证修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统一规范产假时间,现在已经没有一个省级区域的法定产假+奖励假低于4.5个月,全国性的法定产假应该可以延长到4.5个月。同时,考虑制定育儿假的可能。

  出台全国法定陪产假,或者在育儿假中规定父亲配额。为了推动男性积极参与育儿,分担家庭育儿责任和家务劳动,政府应考虑出台全国统一的法定陪产假,表明国家鼓励男性参与育儿的积极态度和期望,也有助于改善女性生育意愿,促进家庭中性别平等目标的实现。

  提高假期使用的灵活性,推行灵活工作制度。能够为女性提供灵活用工方式的假期政策,是支持生育最为有效的政策。国家应该考虑运用税收等经济工具鼓励企业建立实施灵活工作制度。

中国妇女报妇女工作 3完善生育假期制度 促进男女共担育儿责任 2024-11-01 2 2024年11月0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