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雪樱
人的记忆总是容易附着在一些相关的食物上。北方的冬天,风灌脖颈,竖起衣领,这个时候,肠胃就会启动搜索程序,觅得能够让身子暖起来的食物,比如烤地瓜。想想,人的一生就是这样,风雨奔波,到头来不过是为了那一口熨帖灵魂的销魂味道,或曰“乡愁”。
大街上的烤地瓜炉子,最上面蹲着一个破旧瓷盆,冒着缕缕白烟,隔着很远就能望见,脚步不自觉跟了过来,眼馋,心也馋得不行。“称一块,斤数沉!”“好嘞,黄瓤地瓜,甜着咧!”摊前站着大叔,膀大腰圆,戴着顶旧毡帽,敞开嗓门说道。他戴着白手套,提开炉门,动作敏捷地拈出一个,像是手里托着块蛋糕,称重、包纸,我接过去,虽然烫手,却还是忍不住剥开纸咬一口,嘶嘶哈哈,吃得就是那个热乎劲儿,顿觉心里暖烘烘的。手托烤地瓜,边走边吃,黄澄澄的,蜜一般甜,地瓜皮沾着焦油,弥漫着一股子香气,还没到家,我就一股脑地填进了肚里。
与食物有关的记忆,多埋藏在童年时光。烤地瓜、白皮炉子、冒白气,勾连起我的童年往事。三叔一家都是锁匠,在大院门口摆摊修锁、配钥匙,到了冬天也卖烤地瓜。自己用汽油桶套的大圆筒炉子,又稍作改良,旁边放着成筐的蜂窝煤,有人买他就掀开瓷盆上的棉被,或者用铁钩子钩开炉门,伸手快速取出一个。他兄弟五个,大哥患有精神病,双手揣着溜墙根晒太阳,也帮他看摊子。每每放学回来,我故意放慢脚步,眼睛盯着炉子上方的白烟,这时候,一个熟悉的嗓门响起,“倩倩,吃块地瓜,暖和暖和!”说罢,递过来一双戴着白手套的大手,我双手托着,走出很远才想起没有说声“谢谢”。金黄的瓤,褐色的皮,咬一口拉起了金丝,我小口小口吃着,但还是很快吃完了,甜甜的香气在空气里凝固,舔舔嘴角,蹦蹦跳跳地回家了。
长大后,吃过各种各样的地瓜,酒店里的自助餐小甜点,自家空气炸锅烤蜜薯,但是,都不如小时候白皮炉子烤地瓜“那一口”好吃。似乎缺少点儿什么东西,就像汪曾祺先生怀念在昆明过穷日子时,地瓜的“那股子土腥气”,我怀念的是凝结在食物中的、人与人之间的朴素情感。一想起来,恍若地瓜会唱歌,迎着呼啸的北风,它用金色的嗓音带来暖意,慰藉着那些夜幕下为生计奔波的打工人。
我上小学五年级时,语文老师请假,一班班主任王老师给我们代课,作文课上让写家乡的特产,大家异口同声说“济南的烤地瓜”。不得不说,王老师很会调动我们的感官,她从味觉、嗅觉、细节讲起,激发我们的想象力,将烤地瓜的烟火场景描绘得有声有色,使我们垂涎三尺。第一节下课后,有个男生就迫不及待地跑到校门口买回一块烤地瓜,引得同学们围观。说起来颇有意思,上作文课我虽然经常打瞌睡,但每次作文都是老师传阅的范文。这次写烤地瓜,我第一次写得不满意,撕了重写,其他同学放学了,我还在埋头写,写完又用钢笔认真誉抄一遍,才满意地交上了作文本。
没有烤地瓜的冬天是不完整的。多年后,读香港作家钟晓阳《贩夫风景》里写糖炒栗子,颇感共鸣:“老远就听到炒栗子声,一铲铲尽是跳跳脱脱的冬阳,热辣辣的、香炽炽的。冬天在栗子香中竟也不冷了。”同样的,冬天在烤地瓜的香气中也不觉得冷。
我的那篇作文被王老师点名表扬,作文本上画满红圈圈,至今记忆犹新。到了下个学期,王老师生病休假了。升入中学后,我在放学路上几次遇见王老师,她停下自行车,和我说话,她的眼睛不大,却炯炯有光,满溢慈爱,她和我说得最多的是“你的文笔好”。我得知,王老师得的是不好治的病,住院,化疗,放疗,一头黑亮的秀发眼看都掉光了。然而,她愣是挺了过来,后期治疗恢复得很好,她又重返三尺讲台,课堂上还是那样绘声绘色,可惜我已经不在学校了。
我歪打正着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如果说20多年前王老师那堂作文课有什么影响,莫过于“那一口”烤地瓜的感官启发。很多时候,人的记忆是不靠谱的,必须仰仗某种味道、气味、色彩,循着蛛丝马迹回溯探寻。普鲁斯特笔下的“小玛德莱娜”点心,明明是一只茶杯里泡软的点心,却在小说主人公那里引发海啸般的巨大震动:“带着点心渣的那一勺茶碰到我的上腭,顿时使我浑身一震,我注意到我身上发生了非同小可的变化。一种舒坦的快感传遍全身,我感到超尘脱俗,却不知出自何因。我只觉得人生一世,荣辱得失都清淡如水,背时遭劫亦无甚大碍,所谓人生短促,不过是一时幻觉……”点心平凡无奇,但是,当它所承载的记忆复活,失去的时间也就回来了。烤地瓜就是我的“小玛德莱娜”——它使我渐行渐远的童年时光复现,同时又使我置身时间的旷野里,看清走过的路。有时,我的梦境里出现烤地瓜的香气,白皮炉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动,地瓜好似在唱歌,那是寒冬里一曲永不消歇的恋歌。
我经常想起一根“老地瓜秧子”:我的姥爷。过去家里是地主,后来他当过生产队长,得罪过不少人。他还是种菜的老把式,进城卖菜,养活一家八口人,供母亲读完高中。我是在村头一张用毛笔字写的告示上,找到他的名字的:韩玉德。那三个字,在我脑海里绵延起伏,产生无尽的联想。他一辈子节俭度日,那套洗得发白的中山服,写满土里刨食的故事。他的母亲,我的外曾祖母,裹小脚,挽发髻,满头银发泛着油亮的光。南屋外,我扒着窗台偷看她吃饭的模样。她最爱地瓜粥,一顿饭能喝好几碗。粗瓷陶碗,转着碗沿,吸溜吸溜,很快碗沿上勾画出一圈灿灿的金边,她把酸甜苦辣,把生老病痛,都统统吞咽下去。她的生命,定格在84岁。
一个冬日的早晨,她睡着了,再也没有醒来。十多年前的冬天,姥爷也走了。他做过最满意的一件事,是为收养的女儿(我的大姨)找了个好归宿。当年把她送进缝纫组,活儿最轻快,还给她买了块手表,出嫁时风风光光,那是他最舍得的一回,也是最体面的一回。“老地瓜秧子”终归于泥土,他的坟头上冒出一茎绿叶,迎风伫立,簌簌响动。
地瓜在唱歌,那是老农人最后的呢喃;地瓜在唱歌,那是大地上永恒的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