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也是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妇女的政治参与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延安时期妇女运动为妇女解放奠定了基础,而新时代妇女政治参与则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本期《新女学》周刊推出特别策划,刊发5篇以“妇女的政治参与”为主题的理论文章。《妇女政治参与:中国式现代化的民主实践》聚焦于现代背景下妇女政治参与的重要性及其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强调了这一进程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作用。《延安时期中国妇女运动的历史经验和新时代价值研究》从延安时期的实践中汲取智慧,探讨了其对当代妇女事业发展的启示。《动员与觉醒:陕甘宁边区妇女参政议政之路》则从妇女参政议政的角度,深入探讨了陕甘宁边区妇女解放运动的重要内容和实践路径。《当家作主:陕甘宁边区妇女政治权利的实现路径》揭示了婚姻自由、家庭民主、大生产运动和制度建设等因素对妇女政治权利实现的重要作用,为当代中国妇女政治权利的保障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历史经验和启示。《外国在华人士眼中的陕甘宁边区妇女解放运动》通过外国记者的视角,生动再现了延安时期妇女解放运动的鲜活画面,为我们理解妇女解放运动提供了独特的国际视野。
我们希望通过这一专题帮助读者更加全面地了解陕甘宁边区妇女解放运动的历史全貌,深刻认识到妇女解放运动在推动社会进步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重要作用。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应传承延安时期妇女运动的宝贵经验,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巾帼力量。
阅读提示: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妇女政治参与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现实体现,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充分发挥妇女主体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研究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问题,提出了七个方面的“聚焦”,全面展现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妇女政治参与的新条件、新机遇。
■ 高歌
中国式现代化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丰富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现代化理论,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妇女政治参与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现实体现,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妇女政治参与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充分发挥妇女主体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中国式现代化对妇女政治参与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妇女平等有序政治参与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规定性和本质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以人民为主体、以“全过程”为鲜明特色的民主。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人口总数140967万人,女性人口68935万人,占比约为48.9%。妇女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半边天”力量,平等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是妇女的合法权益。如果不能保障占人口半数的妇女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就无法实现真正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也无法达成真正的中国式现代化。
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民主政治决策主流。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妇女人才的成长规律和妇女自身的特殊性,为妇女政治参与提供完善、坚实的法律和政策保障。通过构建畅通、有序、多样的民主渠道,创新适用、便捷、有效的民主形式,来保障妇女平等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个环节。让妇女政治参与能够具体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多渠道持续提升妇女政治参与的能力水平。通过给予政策措施支持、加大妇女能力素质培养力度、强化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创建锻炼机会和展示平台、优化社会文化环境等途径,调动妇女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激发妇女在政治生活中的创造性,全方位提高妇女政治参与的素质素养与能力水平。
切实保障妇女的主体权益和诉求表达。妇女政治参与包括行使权利和意志意愿表达两个方面。一方面,要保障妇女通过各领域民主制度和各层次民主渠道行使选举、投票和广泛参与的权利,体现妇女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要保障妇女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各环节都能发出声音、表达意愿,并在现代化进程中及时得到回应,平等享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成果。
妇女政治参与为中国式现代化凝聚强大动能
妇女平等有序政治参与有助于夯实党执政的妇女群众基础。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现代化,要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首要原则。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一方面,党是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为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保驾护航,保证国家政治生活安定有序。另一方面,妇女平等有序政治参与,有助于厚植党执政的妇女群众基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切实回应妇女关切、增进妇女福祉、得到妇女拥护。党的领导和妇女政治参与的良性互动,密切了党同妇女群众的血肉联系,完善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持续推动党领导下的中国式现代化稳步推进。
妇女平等有序政治参与有助于为党领导下的中国式现代化凝心聚力。妇女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伟大力量。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主体的现代化,妇女是现代化建设不可或缺的“半边天”力量。尊重妇女的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组织动员妇女广泛参与民主政治,有助于凝聚“半边天”的磅礴力量,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强大动力支持。通过平等有序的政治参与,把6亿多妇女的所思所想所能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不断丰富中国式现代化的内涵与要求,生动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国家治理的高效能。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妇女政治参与的高质量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研究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问题,提出了七个方面的“聚焦”。七个“聚焦”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改革方向和重点,勾勒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崭新图景,也全面展现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妇女政治参与的新条件、新机遇。
“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妇女政治参与构建坚实的经济基础,提供必要的实现条件。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之所以参与政治,是建立在切实的物质利益基础之上的。妇女的经济地位影响其政治参与。随着妇女经济自主权的提升,她们会越来越多地关注并参与到国家管理和社会服务中,政治参与意识和诉求逐渐得到强化。而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恰恰为妇女政治参与创造了更为完备的条件、提供了更加多样的机遇。
“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妇女政治参与进行系统化的顶层设计,提供坚实的制度机制保障。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善与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会更加健全,协商民主将实现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这些都为妇女广泛深入参与民主政治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保障与支持。
“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妇女政治参与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持。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为国家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铸就共同的理想追求和道德准则。这些发展的软实力有助于树立性别平等的政治参与观,形成尊重妇女、关心妇女、支持妇女的社会风尚,激发妇女政治参与的意愿和勇气,助力她们积极、自信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
“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为妇女政治参与提供全面、平等的社会保障,助力妇女全面高质量发展。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共同富裕将取得实质性进展。收入分配和就业制度将日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日益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将更加均衡可及。这些将为妇女政治参与解除更多的后顾之忧,提供更多的社会支持,也将进一步扩大妇女政治参与的广度与深度。
“聚焦建设美丽中国”,为妇女政治参与开辟新领域,助力妇女发挥独特优势、为国家发展贡献不可替代的作用。妇女是绿色发展理念的倡导者、践行者和推动者,也是生态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和贡献者。她们能够从独特的视角和切身的实践经验出发,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有效可行的发展建议,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为妇女政治参与营造出和平安宁的社会环境,为妇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造出良好的外部条件。妇女是公共安全的维护者、基层社会治理的参与者,是良好家风和文明社会风气的引领者。平安中国建设为妇女发挥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提供了施展才能的平台。
“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为妇女政治参与提供最强大的政治保障,确保妇女政治参与行稳致远。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党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把妇女当家作主具体、现实地落实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举措当中,与时俱进推动妇女平等有序政治参与。这些深刻体现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人民性、全过程性和性别平等。
妇女政治参与是中国式现代化民主实践的具体、现实体现。妇女政治参与的高质量发展,能够更加全面地保障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有效调动妇女参与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能够更加直接地助力妇女应对发展中面临的挑战和困难,实现妇女平衡、充分、全面的发展;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加速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国妇女的政治参与来源于中国式现代化民主实践的沃土,也必将随着中国式现代化民主实践的推进而不断丰富和完善。
(作者单位:中华女子学院妇女发展学院)
注:本文系中华女子学院校级课题“习近平关于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重要论述研究”(项目号:KY2021-01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