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女法官是怎样“炼”成的?

——她们走上最高法法官讲坛讲述忠诚履职故事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

    宋鱼水

    黄志丽

    肖海棠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

  模范法官是人民法院的宝贵财富。如何以模范法官为榜样,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政治和业务相融合,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近日,2025年度“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讲坛”第二讲举行,四位模范法官讲述工作、学习的生动故事,其中包括三位模范女法官。

  宋鱼水:35年与时代同行,为公平正义不懈奋斗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鱼水扎根司法审判一线35年,从民商事小额案件,到文化、技术赋能知识产权案件,始终站在纠纷实质性化解的最前沿,参与并见证我国民商事审判事业的发展进步,办理了一批“全国首例”案件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我与自己约法三章:不轻视小额案件的审理,因为小额案件、简单案件往往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不轻视弱势群体,公平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不轻视当事人的任何权利,充分尊重当事人的尊严和利益。”宋鱼水说,她在农村出生、长大,深知公正对于人民的意义。

  宋鱼水曾承办过一起出版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了4个多小时,直到双方都表示已无新的说明,宋鱼水才开始解释出版合同方面的法律规定,指出双方都存在过错。一方的老作家突然出人意料地说:“宋法官,我们双方闹到法院后,你是头一个完完整整听完我讲话的人。你的话,我信,也同意被告提出的方案。”双方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

  宋鱼水深有感触地说,要训练自己在众多案件中快速识别筛选出存在例外情况的案件。在这类案件中,以足够的耐心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想法,才能将诸多矛盾抽丝剥茧地找出来,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如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成为国内外知识产权诉讼的“优选地”。在涉及音乐喷泉著作权的作品类型认定案件中,宋鱼水和同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领会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意图,仔细了解《伯尔尼公约》的谈判背景,充分听取创新主体和专家意见,依法公正裁判,发挥了规则引领作用,裁判文书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特等奖。

  第一次当选全国妇联兼职副主席时,宋鱼水有机会在习近平总书记面前报告体会。“我感恩党的培养,感恩党中央的信任。我说,从事审判工作,既看到了企业的发展变化,也看到了人民群众更多的法律需求,我一定继续加倍努力。”对当年的情景,宋鱼水印象深刻。

  黄志丽:坚持“三个贯穿始终”,成为群众的“知心法官”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丽长期扎根基层,忠诚履职、无私奉献,坚持又好又快办案,年均办理民商事案件近400件。她创设“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坚持每周两次进社区、下农村,开展巡回办案、法律咨询,努力让纠纷不出村居。她总结出一套既符合民事审判规则又符合群众需要的“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法,将调查研究、亲和调解、释法析理贯穿审理案件始终,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

  “审理的7000多件充满烟火气的案件,上万名当事人如释重负的笑脸,是我坚守的意义所在,它们定格着我的信仰,我的理想,我的奋斗,我的热爱。”黄志丽深情地说。

  一次城中村征迁,张、林两姓氏族因为一块不到20平方米的无墓碑坟地归属发生纠纷。

  村委会求助于工作室,黄志丽带领团队用5天时间加班加点、进村入户,走访村里老人,逐一询问祖坟的位置和属于哪个姓氏,在繁杂的卷宗里翻找1953年土改、1969年特大洪水两姓并村、土地划分等资料,对原始数据追根溯源。

  一天工作结束,月华点点、星光微茫,黄志丽又带着书记员来到故坟旧土堆前一个个坟头辨别逝者姓氏,书记员面色苍白地问她:“志丽姐,你不害怕吗?”黄志丽说:“不怕!事实查不清,道理说不明,不能为老百姓主持公道,才会让我害怕。”经实地调查,结合翻阅的原始资料、20多位村里长者的证言,无碑旧坟最终确定为张姓族人所有,两姓宗亲心服口服、握手言和。

  黄志丽认为,一名法官应当有两个灵魂,一个是专业、权威、规范的法律之魂,一个是能抽丝剥茧、巧于共情、精于调解技巧、悲天悯人的良善之魂。只有根植于法律规定、公平公正不以损害一方利益为手段的调解,才能真正地定分止争;而基于专业、规范、权威的法律作出的判决,才能让人服判息诉;种种关键在于对法条的娴熟掌握和对法律理解、适用的驾轻就熟。

  肖海棠:在知识产权领域奏响中国法治强音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专利审判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肖海棠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21年,办案数量连续多年名列前茅,审判质效良好。她长期承担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和重要课题调研任务,成功审理华为与三星、华为诉交互数字等多宗具有国际性影响案件,在中国法律语境中充分论证了“FRAND”“禁令救济”等国际法律难题,充分证明“世界最前沿疑难的案件中国法院也能审理”。

  2013年,肖海棠遇到了华为诉美国IDC垄断纠纷案。该案是中国企业向外国企业提起的第一宗反垄断诉讼,涉及标准必要专利,是国际社会公认的最为前沿的知识产权审判难题。

  此类案件在中国没有先例,在国际上也没达成共识,中国法院能否作出令人信服的裁判?当时的肖海棠“初生牛犊不怕虎”,一头扎进这一陌生领域,边学边办,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索和详细论证后,最终认定美国IDC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需赔偿华为公司2000万元经济损失。该案判决被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评为“全球年度案例”。

  肖海棠坦言,华为诉美国IDC案是自己职业生涯中的第一大难关,在闯关过程中增长了勇气和自信,收获了方法和能力,也更懂得了使命和责任:国际法治舞台需要中国声音,对前沿法律难题提出中国方案,是挑战也是责任。

  针对“赔偿难”这一知识产权“老大难”问题,肖海棠和同事们经过7年的连续调研、跟踪试点,归纳出“三个认识、五个转变和四个理念”的广东经验向全国推广;针对各国法院竞相争夺标准必要专利国际规则话语权的趋势,肖海棠和同事们率先就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司法实务问题推出调研成果、下发审判指引,对推动和引导国内立法、形成国际规则起到积极作用……

  “作为一名‘老知产’,经历的案件越多,参与的调研越广,我越深刻感受到市场主体特别是创业者们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期盼有多深。”肖海棠说,无论自己年岁几何,身处何方,都将继续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为实现公平正义、护航创新发展不懈努力。

中国妇女报权益观察 4模范女法官是怎样“炼”成的?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王春霞2025-04-08 2 2025年04月08日 星期二